经过两个月的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系统的实施,我厂(重庆光明消防设备厂)于2008年3月3日下午1点30分由汤伟(厂长)主持召开了《关于认真贯彻消防应急灯身份证制度贯彻检查会》。

在会上吴亚南(稽查部门厂长)汇报了在1月、2月两个月消防应急灯身份证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,并提出改进方式方法,要求各部门、车间积极认真配合“公安部消防局”的身份证管理制度。
其中杨帆(生产厂长)进一步认真贯彻了对产品质量的重要性,不合格产品严禁出厂,必须符合合格产品质量条件。

鉴于认真遵守公安部消防局的“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”会议上汤伟(厂长)要求稽查部门、生产部门等部门定期对产品检查及对“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”的相关运行程序进行检查。 |